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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商业秘要胶葛诉讼终审胜诉 无需承当515万元补偿职责

发布时间:2025-11-06 01:03:36   来源:极速体育直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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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必优商业秘要胶葛诉讼终审胜诉 无需承当515万元补偿相应的职责

      嘉必优生物技能(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嘉必优,证券代码:688089)近来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中科光谷绿色生物技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光谷”)触及的商业秘密胶葛诉讼取得终审判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决驳回原告上诉,保持原判,公司作为被上诉人无需承当原告诉请的515万元补偿职责及案子受理费,该判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运营效果不会发生严重影响。

      据了解,该诉讼始于2021年12月,中科鸿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鸿基”)以商业秘要胶葛为由,将嘉必优、中科光谷及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告诉称,嘉必优与中科光谷经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其N-乙酰神经氨酸出产技能秘密,中科光谷出产出售侵权产品,汤臣倍健歹意运用该产品,恳求法院判令三被告中止侵权、召回毁掉产品、揭露抱歉,并一起补偿经济损失500万元、维权合理费用15万元及悉数诉讼费用,算计515万元。

      2024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定,驳回中科鸿基悉数诉讼恳求,案子受理费由原告担负。同年8月,中科鸿基不服一审判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恳求吊销一审判定并改判支撑其悉数诉请。202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

      近来,嘉必优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最高法知民终1078号民事判定书,裁决“中科鸿基公司的上诉恳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定确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保持”,并清晰一审、二审案子受理费各47,850元均由中科鸿基担负,本判定为终审判定。

      公司表明,涉诉产品N-乙酰神经氨酸系中科光谷联合中科院合肥物质研讨院自主研制的科技效果,具有彻底自主知识产权。本次终审胜诉充沛印证了该产品知识产权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表现了公司自主发明新式事物的才能及完好的知识产权系统,为中心商品市场开辟扫清妨碍。未来公司将继续推动该产品在人类养分和美妆个护范畴的使用开发,经过多组学技能展开机理、成效等研讨,为客户供给解决方案。

      时刻 事情 诉讼阶段 2021年12月 中科鸿基因商业秘要胶葛对嘉必优、中科光谷及汤臣倍健提起诉讼 诉讼建议 2024年7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驳回中科鸿基悉数诉讼恳求 一审判定 2024年8月 中科鸿基不服一审判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提起上诉 2024年11月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中科鸿基上诉 二审受理 近来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定,驳回上诉保持原判 终审判定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