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国增值税一般交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送服务的进项税额可抵扣。这一方针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的公告(2019年第39号),有用提升了企业经营的灵活性。依据相关规定,若购物凭据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将依据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核算;若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收据,则可按必定公式核算进项税额。
详细规范如下:航空旅客运送的进项税额核算公式为: 航空旅客运送进项税额 =(票价 + 燃油附加费)÷(1 + 9%)× 9%; 铁路客票为:铁路旅客运送进项税额 = 票面金额 ÷(1 + 9%)× 9%; 而公路、水路等客票则为:公路、水路旅客运送进项税额 = 票面金额 ÷(1 + 3%)× 3%。交税人在填写《增值税交税申报表》时,需要在附列资猜中照实申报进项税额。
触及世界旅客运送服务时,增值税一般交税人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由于世界服务适用零税率或免税方针。此外,若交税人为职工付出的相关联的费用,依法可抵扣,但针对非雇员(如客户、专家)的开销则不行抵扣。
关于远程客运的手撕收据,因未能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有用凭据,进项税额相同无法抵扣。一起,关于作为集体福利的奖赏性开销,如发放旅行机票对应的进项税额,也将受约束,无法从销项税中扣除。
这些方针的实施为公司税务办理带来了新机遇与应战,一起需企业在日常报税中细心核对每一项账务,保证合法合规。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